一、评价范围
职业名称:职业培训师
职业等级:高级/三级
二、评价对象
安徽省企业管理培训协会会员单位职工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7)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 相关职业:企业培训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专业人员、职业指导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创业指导师、高等教育教师、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中学教育教师、小学教育教师、幼儿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
②相关专业是指教育技术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职业指导与服务、认知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等。
四、收费标准
高级/三级:认定费用380元/人。
五、报名流程
可采用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由协会会员企业统一组织或会员企业职工自主报我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联系电话:19159139626。
报名需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审核表1份;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2寸白底照片电子版和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报名通过学员微信或QQ通知,准考证在考试前核发到考生本人。
六、评价流程
评价依据:职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评价科目: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
考场安排:1个标准化考场
成绩公布:安徽省企业管理培训协会公众号
证书领取方式:本人自领、企业开具证书领取委托函代领或邮寄。
评价规章制度:按照安徽省企业管理培训协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规章制度执行。
七、安徽省企业管理培训协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督导电话:17355103755
八、安徽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51-62623630